濱州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公開遴選(招聘)工作人員公告
按照《濱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規定》(濱組通〔2014〕131號)有關要求,經中共濱州市委組織部、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研究,決定為濱州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公開遴選(招聘)部分工作人員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遴選(招聘)范圍
1、公務員崗位遴選范圍:我市市級及以下黨政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,以及我市市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(單位)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。
2、財政撥款事業崗位招聘范圍:我市市級及以下事業單位中占財政撥款事業編制的在編在崗人員,以及我市市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(單位)中已進行公務員(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(單位)工作人員)登記且在編在崗的人員。
中央、省駐濱垂直管理單位市級及以下機關(單位)符合條件的人員也可報名。
二、資格條件
參加公開遴選(招聘)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:
1、具有良好的政治、業務素質,品行端正。
2、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。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(市、區)、鄉鎮黨政群機關,行政村(城市社區),企業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經濟組織、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。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,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。
3、報考公務員崗位的,應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(單位)工作人員工作經歷;報考事業崗位的,應具有2年以上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歷,其中,通過公開招考錄用的公務員(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(單位)工作人員)報考的,需在機關(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)服務滿五年(含試用期)。
4、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均為稱職(合格)以上等次。
5、具有遴選(招聘)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、任職經歷和職務職級等條件。
6、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。
7、符合遴選(招聘)崗位要求的年齡、學歷等其他資格條件(詳見附件1)。
年齡和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2月2日。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參加公開遴選(招聘):
1、未經組織審核同意的。
2、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。
3、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。
4、按照國家、省有關規定,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(聘任)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。
5、尚在新錄用(聘用)人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。
6、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。
報考人員應符合《公務員回避規定(試行)》、《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》等文件規定的相關回避要求。
三、報名與資格審查
報名與資格審查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,市委組織部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指導監督。
1、現場報名。采取個人自愿并經組織同意方式進行,每人限報一個崗位,多報無效。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:(1)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(2)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;(3)《濱州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公開遴選(招聘)報名登記表》(附件2);(4)《濱州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公開遴選(招聘)誠信承諾書》(附件3);(5)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和具有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(其中縣區選調生和科級干部由縣區委組織部、黨群工作部出具);(6)本人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三張;(7)公務員(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(單位)工作人員)報考的,需提供《公務員登記表》或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(單位)工作人員登記表》復印件;(8)事業單位人員報考的,需提供《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》復印件和編制部門出具的編制性質及在編證明。
報名時間:2016年2月2日—2月4日,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00—5:30。
報名地點:詳見附件1。
2、資格審查。資格審查貫穿遴選(招聘)全過程,凡發現弄虛作假者,一律取消資格。資格審查結束后,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遴選(招聘)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崗位,按1:3的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遴選(招聘)計劃。已報考取消遴選(招聘)崗位的人員,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。
3、領取準考證。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,發放準考證。領取準考證時間、地點在濱州市委組織部網站、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、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另行通知。
四、考試
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,滿分均為100分。筆試由市委組織部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,面試由市委組織部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。
1、筆試。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、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、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。筆試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,由市委組織部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視考試情況確定。
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。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參加考試,兩證缺一不可。
2、面試。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能力素質、個性特征以及與報考崗位的匹配度等,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、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。具體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,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:3的比例確定;達不到1:3比例的,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。面試人選確定后,因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,不再遞補。面試形不成競爭的崗位,擬確定為考察對象的面試成績,不得低于本次公開遴選(招聘)其他崗位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面試最低成績。
面試結束后,按照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各占50%的比例,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。筆試、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,尾數四舍五入。
五、考察與體檢
(一)考察
考察采取差額方式進行。根據遴選(招聘)計劃和考試總成績,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確定考察對象。如考試總成績相同,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;如筆試成績也相同且影響錄用(聘用)的,進行加試。遴選(招聘)計劃1—2名的,差額1名;遴選(招聘)計劃3名的,差額2名。
考察對象確定后,市委組織部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進行考察。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、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,注重工作實績,全面、客觀、公正地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、道德品質、能力素質、作風紀律、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。同時,查閱干部檔案,核實有關報考信息是否真實,相關手續是否完備。
(二)體檢
考察工作結束后,綜合考試考察情況,結合崗位需求,按照遴選(招聘)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。體檢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有關規定執行,由市委組織部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。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,在同崗位其他考察對象中確定遞補人選。
六、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
根據考察、體檢結果和崗位要求,確定擬錄用(聘用)人員,并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。公示期滿,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(聘用)的,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(聘用)手續;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,取消遴選(招聘)資格。因被取消遴選(招聘)資格或放棄錄用(聘用)資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,不再遞補。
七、其他
1、公開遴選(招聘)的工作人員脫貧攻堅工作結束后,根據工作表現和工作需要,在市直單位作出妥善安排。
2、考試有關信息在濱州市委組織部網站(www.bzzzb.gov.cn)、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(www.bzhrss.gov.cn)、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(www.bzrsks.gov.cn)公布。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,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。
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,聯系電話:3162280,3183907,3162973,3162948。
關于報考崗位要求、資格條件等相關情況,請咨詢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,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。
附件:1、濱州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公開遴選(招聘)崗位一覽表
4、濱州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公開遴選(招聘)有關問題解答
中共濱州市委組織部
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16年1月29日